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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发帖爆料遭暴力执法
交通运输局调查后回应:未发现网帖所说情节
  • 2012年12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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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9日讯(记者 焦健) 近日,网上出现了一篇题目为《山东淄博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暴力执法》的网帖,并得到广泛传播。18日,记者联系到发帖人,听他介绍在淄博的遭遇。随后记者联系了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该局已经成立调查组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未发现社会闲杂人员参与执法活动以及打骂司机的情节。
  发帖司机爆料
  途中遭暴力执法

  在网帖中,司机自称是霍志勇,今年10月15日上午10时40分他驾驶大货车行至205国道桓台县果里镇路段,被车号为鲁CJ6017的交通执法车逼停,遭遇暴力执法。
  通过网帖所留电话,记者联系到司机霍志勇。他告诉记者,当时从执法车里下来4个人,就一个人穿着制服,另外三个都没有穿制服,4个人都没有出示执法证就要求他出示《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他只提供了资格证,而没有运输证附件。“因为长时间没人检查,就忘记放在哪了,后来一问在家可以马上拿过来,他们说不行,当时就说罚我们一万五。”霍志勇说。
  霍志勇告诉记者,当他准备打电话找朋友拿来证件时,执法人员以他耽误执法为由将他的车扣下拉往停车场。因为对方有人没有穿制服,他怀疑是雇用的社会人员。
  而就在霍志勇找到朋友把《道路运输证》带来时,执法人员表示不罚15000元了,而是罚款5000元,原因是车上没有铁锨、灭火器不能用。
  交通运输局回应
  执法过程没有违规

  随后,记者联系到市交通运输局,该局已经就此事成立调查组,调查组负责人王克峰科长介绍,调查组调阅了现场执法录像、违章案卷处理卷宗,并找现场执法人员进行了谈话,未发现社会闲杂人员参与执法活动以及打骂司机的情节。
  当天上午11时左右,市交通监察支队四大队执法人员驾驶鲁CJ6107号执法车辆执行巡查任务,行至桓台与高新区交界处时发现一辆冀D85671/HR38挂罐式危险品运输车,随即交通执法人员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
  录像显示,停车后,一名着装严整的执法人员走向前进行检查,随后另一名执法人员也走到该车前,另外一名穿便装人员将照相机交给第一位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拍照取证。经检查该车车载灭火器已经严重损坏,驾驶员霍志勇不能出示主车与挂车的《道路运输证》,只出示了《从业资格证》、押运员证,执法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该车暂扣。
  当日下午,车上另一位司机张道兴称霍志勇回家了,并出示了该车的《道路运输证》正证,说没有副证,执法人员认为副证上记载了审验记录,就要求他出示副证。张道兴于10月16日才将该车《道路运输证》副证出示。执法人员按照已有证据,认为该车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专用车辆应当根据所运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之规定。违章事实清楚,张道兴确认无误后,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于10月18日依据《道路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给予该车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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