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见习记者 宋磊) 17日下午,汝某在一家服装店趁他人试衣服照镜子时,进入试衣间偷走孙女士1415元钱。当被孙女士抓住讨要丢失的钱时,汝某居然报警称自己被诬陷。 17日下午4点多,平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中队接到报警,汝某称自己在平阴县东关街一家服装店被人诬陷偷钱。民警到达现场时,汝某与失主孙女士正吵得不可开交。 据失主孙女士介绍,服装店里只有一个简易试衣间,当她穿上想买的衣服出来照镜子时,把自己羽绒服叠好暂时放在试衣间里。这时,汝某拿着毛衣进入试衣间。当时孙女士心里就多了一丝警觉,自己的羽绒服口袋里还有手机和现金。 孙女士赶紧回到试衣间,发现自己叠好的羽绒服已经摊开,口袋拉链也已经被拉开,而此时汝某换好毛衣正要出去。孙女士发现,自己口袋里的1415元已不知去向。她立即对汝某说:“我口袋里的钱丢了,只有你一个人进来过试衣间,你赶紧把钱还给我。” 而汝某却始终不肯承认偷了孙女士的钱,就这样,两人吵了起来,汝某还叫来了自己的外甥来助阵。后来有人主张报警,汝某居然先入为主,自己拨打110报了警。 由于服装店里无法调取监控录像,办案民警何林分析,如果汝某身上有赃款,这么短的时间内肯定无法转移,于是他叫来一名女民警,对汝某进行搜查。经过女民警仔细地搜查,最终在汝某的鞋里搜出了1415元现金,这与孙女士丢失的数额正好相符。 面对赃款物证,汝某只得承认偷了钱。当民警将汝某带回警队审讯时,刑警大队一中队徐新水中队长发现,汝某的体貌特征与11月18日平阴东沟商业街一家内衣店失窃案的犯罪嫌疑人基本一致。经深入审讯,汝某交代了自己今年6月以来的多次偷窃行为。 18日,民警在汝某家中搜出了新衣物40余件,据其交代,这些衣物都是她在趁店员不注意或者顾客多时顺手偷走的。目前,汝某已经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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