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许君丽 报道 □通讯员 孙贝贝
本报12月20日讯 每天下班后多干一小时活,可加班费却连着3个月未发放,近日,文登市在工资支付大检查中发现,某工厂拖欠21名职工3个月的加班费。检查人员依法下达了责任整改,17日,工厂补发了拖欠的加班费17000余元。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12月开始,文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等部门,开展统一执法行动,对文登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17日,检查人员检查到文登市某服装厂时,发现该厂每天下班后,要求职工多干一小时活,可这加班费却并未在当月工资发放。经调查,该服装厂已拖欠职工3个月的加班费,职工对此非常不满,纷纷要求老板补发加班费。不料,老板给出的答复是,加班费留到年底统一结算发放,谁想干就留下,谁不想干可以马上走人,但是没有加班费。为了能领到加班费,很多职工并未立即辞职,只能继续工作。 检查人员了解具体情况后,当场对该服装厂下达了责令改正,并要求老板加班费必须每月和工资一起结算发放。17日下午,该厂补发了拖欠21名职工加班费17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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