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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室外平均-7℃成暖气不热免责牌 |
| 市民质疑如此规定是霸王条款 | |
- 2012年12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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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日,家住南全福小区西区的许曰洪老人在阳台上支起了煤炉取暖。 本报记者 郭建政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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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赵丽 王光照 王光营 根据济南市天气预报,12月22日省城最低气温将降至-10℃。有市民反映,按照济南市相关规定,有6种情况不能够退还采暖费,其中包括室外平均温度低于-7℃。“难道只要气温达到-7℃,即便家中暖气不热也属正常,我们就要白白挨冻?”市民质疑这样的规定是供暖霸王条款。 热企工作人员也坦言,平均-7℃基本是管网承受的极限。连续5天以上出现极寒天气,供热企业就会压力很大。而律师则表示,不管怎样,老百姓不应白白受冻。 质疑 室温不达16℃,凭啥不退费 21日,市民陈先生反映,这两天最低温可能降到-10℃,可是听说只要室外平均气温达-7℃,即使居民家中室温达不到16℃,也无法申请供暖退费。他认为这项规定是霸王条款。 按照《济南市居民住宅供热室温检测及退费规定》,一天平均气温达到-7℃,室内温度不达标,供热部门确实不会退费。“不过所谓的-7℃,指的是一天的平均温度,不是指最低温达到-7℃。济南市供热部门相关人士解释说,气象部门每天都选多个时段,测定不同温度,经过计算后得出的平均数值,才是一天平均温度。 供热部门相关人士表示,测算发现,往年济南室外日平均气温达到-7℃的时候非常少,最多的时候,一年也就一两天。
解释 平均-7℃是管网承受极限 济南市供热部门相关人士介绍说,济南现有集中供热系统是按平均-7℃室外标准设计的,这基本是管网承受极限。 据介绍,各热源厂都有供热管网运行温度指导线。以省城浆水泉热源厂为例,该厂指导线所规定的温度区间是7℃至-7℃。室外平均温度在7℃时,该厂一次热水管网的指导温度是75℃,室外平均温降到-7℃时,一次热水管网的指导温度升到107℃。 “目前平均温-7℃以下时,还没有规定指导温度。”该厂有关负责人表示。他说,该厂锅炉最高只能烧到110℃,并且一旦烧到110℃对设备影响很大。 供热部门表示,室内采暖设施也是按照-7℃设计,如果持续低温,即使热源厂烧得很热,居民家暖气散热面积也达不到了。
说法 “-7℃规定”不应成保护伞 供热部门解释,平均-7℃是国家按济南地区气候特点规定的数值。济南市热力设计研究院一名工程师介绍说,现有采暖系统是按照2003年出台的《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设计。通俗来理解,就是济南10至30年的历史温度,发现每年室外平均温度低于-7℃的天数不超过5天,就选择-7℃作为济南地区设计集中供暖系统参考值。 济南市供热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如果按更低的平均气温来设计集中供暖系统,意味着济南目前的供热负荷还要提升,热源、管网等都要同步增多,老百姓家的暖气片也要增加,而济南这种极寒天气极少出现,会造成很大的投资和浪费。 但是,济南市人大代表、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强认为,平均达到-7℃不退费,这不应成为供热部门推脱责任的保护伞。不管怎样,老百姓不应白白挨冻。目前供热部门对极寒天,要提前应对,加强调试,运行锅炉全面增负荷提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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