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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招
  • 2012年12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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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昌 电动车在机动车道和公交车道上行驶,有时也是道路资源不均衡造成的。有的非机动车道设计不合理,有的很窄;有的还画上了车位;有的被商贩占道经营。总之是剥夺了非机动车的道路资源,希望相关部门实地调研,治理各种不和谐行为。

  @赵鹏 广东等城市早已禁止电动车上路,希望济南在“禁摩”的同时也能够“禁电”,这样既能保障城市交通顺畅,又能有效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希望交通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有效制约电动车的无序增加,为市民安全出行提供保障。 

  @孙建国 一是将电动车的性质明确为非人力车类,纳入和机动车一样的管理范畴。二是采取更加严格有效的教育培训班方式,无论是谁,只要你骑电动车违法的话,就直接连人带车送到交通法规培训班。这样也才能真的杀一儆百,不敢违法。

  @陶玉山 大多数市民骑电动车违规并不是有意所为,很多时候是不得已而为之。好多非机动车道不是行驶着机动车,就是坑坑洼洼,一早一晚甚至成了买卖道,根本无法通行。对骑电动车行驶在快车道或公交车道违章的给予罚款是正确合法的,但是,我们有关部门更应该在加强道路秩序正常上下工夫。

  @刘震 确实应该加强管理,仅仅罚款是不够的,毕竟电动车数量不是个小数目,监管比较困难,社会各界应该加大宣传力度,让每位市民都能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这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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