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廖雯颖 通讯员 杨阳 朱振菊) 一对夫妇看中商场一件价值两万多元的貂皮大衣,两人相互掩护演了一出双簧将大衣偷走。 2012年初一天晚上,一对青年夫妇带着一个三四岁的男孩光顾了济南某大型商场一名牌男装专柜。男子试穿一件黑色貂皮大衣,妻子说好看。男子一看标价两万多元,就脱下来还给服务员。 送走一家三口后,服务员将那件貂皮大衣搭在模特身上。 不到半小时,一家三口又返回来,妻子和小男孩在柜台北面玩耍,男子则到柜台南面要求试穿一件棕色皮衣,并在试衣镜前不时跟服务员交流。之后又试穿了两件外套,男子最后决定购买深蓝色皮衣,服务员带男子去了收款台后返回,突然发现那件貂皮大衣不见了。 服务员询问相邻专柜人员得知没有其他顾客进来,回想后怀疑衣服被那对夫妇盗取,到收银台询问得知,男子并没付款,便立刻报警。民警调取商场监控录像发现,那对夫妇驾驶一辆黑色别克轿车离开了商场。 警方很快根据车牌号找到夫妇居住地,将两人抓获,当场搜出被盗貂皮大衣,两人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在派出所女子供述,自己看到丈夫试穿的黑色貂皮大衣十分好看,无奈价格高昂负担不起,于是见财起意,向丈夫建议将其偷出来。丈夫一开始不同意,禁不住妻子软磨硬泡,答应给妻子做掩护,将大衣盗走。 该案在槐荫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夫妇二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表示诚心悔过,愿意积极赔偿被盗单位的经济损失,希望得到宽大处理。 法院审理认为,该夫妻行为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妻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鉴于二人系临时起意犯罪,且确有悔罪表现,加之赃物追回,并取得了被盗单位的谅解,而两人的孩子只有3岁,需要父母特别是母亲的呵护,对两人依法从轻处罚。判处妻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二万元。判处丈夫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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