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施行前夕解读新交规,记分项由38项增至52项
超速50%一次性记满12分
本报记者刘铭通讯员范勇张晶
  • 2012年12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故意遮挡车牌将会重罚。(资料片)  本报记者 李军 摄
  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闯红灯记6分,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记12分……明年1月1日起,公安部发布的新交规即将施行,调整内容涉及违法记分、驾驶员考试、校车通行等方面,被网友称为“史上最严交规”。12月24日,记者请聊城市交警部门对新交规的一些变化进行了解读,希望能给市民提个醒。
关键词:记分更狠 不按规定避让校车 闯交通信号灯均记6分
  24日,市交警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说,新交规在交通违法记分上有很大变化,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
  据介绍,新增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等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其中,中型以上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超速20%以上或者在其他道路行驶超速50%以上,驾驶营运客车超员20%以上以及疲劳驾驶载客车、危险品运输车等均记12分。
  记分提高的项目有: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以及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等违法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同时,考虑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已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取消了原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记分。
关键词:处罚更严 一年内两次记满12分 累计记30分以上都得重考
  新交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一年)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即科目一考试),经考试合格后,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同时,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一次记12分两次以上或者累积记分达到30分以上的,应当重新接受驾驶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扣分严厉一些,可以有效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据市交警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司机在一个周期内记满12分,那么处理起来不是仅仅交罚款那么简单,需要进行交通知识考试。如果在一个周期内记满两个12分或者累计记分到达30分以上,那么还得去考路考等,就等于重考一次驾照,这也是提醒司机们要珍惜分数,注意安全。
特别点击:校车管理 校车标牌有效期半年 达到报废标准要监督解体
  校车安全一度成为“社会之痛”,市交警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说,为了加强校车管理,新规明确了校车安全的监管责任各方以及登记检验等制度,对校车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
  新规除了增加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外,对校车检验标准和车上设施设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交警部门要查验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GPS定位装置以及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抢救箱等安全设备,审核申请材料和行驶线路、时间和停靠站点。
  与此同时,校车必须每半年参加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而且不能委托异地检验,校车的标牌有效期也是半年,达到报废标准的校车必须在车辆管理所监督下解体。
新闻延伸>> 新增记分项目具体都是啥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含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原来记6分)。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等。 
  ●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这些行为一次记12分
这些行为一次记6分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原来记3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机动车驾驶人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