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4日讯(记者 牟张涛 通讯员 滕兆来) 夏津的刘某为方便自己,对交警部门谎称驾驶证丢失,并补领新的驾驶证。因为酒驾,刘某补领的驾驶证被交警扣押,开始使用原来的驾驶证。此后不久,刘某又因超速被交警查处,在办理处罚手续时,他骗补驾驶证的违法行为被交警发现。 20日9时许,夏津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超速将其拦下。在核对驾驶人的驾驶证信息时,发现驾驶证的条形识别码不对。交警又对驾驶证进行审查,确定不是假证,而是已经作废的驾驶证。驾驶人刘某承认经常外出,因害怕违反交通法规被交警扣留驾驶证,在今年8月份对交警部门谎称驾驶证丢失,补领了新驾驶证。9月份,因酒驾被河北交警扣留了补领的驾驶证,就开始使用原来的驾驶证。 据了解,驾驶证、行驶证二维条形码识别码的防伪方法,即一证一个条形码。驾驶证、行驶证丢失后申请补发新证的同时,二维条形码识别码相应更改,原证同时作废。如果证件失而复得,应当将原证交回车管部门销毁或自行销毁,不得继续使用,如果使用,即构成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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