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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赠品只能当天领?商家称过期不送 |
| 工商人员介入后,消费者领回平板电脑 | |
- 2012年12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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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24日讯(记者 曹思扬 通讯员 王军) 一皮草展销商的广告中宣传购满5000元即赠送价值600元的平板电脑,一消费者买够5000元后当场没有领赠品,过几日领取时却遭拒。23日,经市南工商部门调解,消费者拿回了赠品平板电脑。 近日,市民孙女士在报纸中看到一则广告,南方一展览商在山孚大酒店举行一个皮草展销,广告中宣传全场1至2.5折,全场购满5000元赠价值600元的平板电脑一台,孙女士很心动。15日下午,孙女士来到展销上购物,买了几件皮衣正好6000元,可以获赠一台平板电脑,但此时已经是下午5点,孙女士晚上有饭局,领平板电脑还得去找展销商办公室签字,孙女士于是决定保存好发票后过几天再来领赠品。直到20日,孙女士才想起来5天前买皮衣赠的平板电脑还没有领,孙女士找到展销商后,但展销商却称,赠品只能当日领取,过期不送,但孙女士认为,展销商的广告并没有注明只能当日领取,展销商要么赠给她平板电脑、要么退货。双方多次协调未果,孙女士将展销商投诉到市南工商分局辛家庄工商所。 经调查,孙女士的投诉属实,展销商发布的广告中并没有注明赠品仅能当日领取。工商人员认为,展销商的做法明显与广告宣传相悖,只要消费者能提供出购买证明,展销商就应该履行承诺赠给消费者平板电脑。 经调解,23日,孙女士拿到了赠品平板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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