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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供热部门:
短时间内没考虑更改收费标准
  • 2012年12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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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2月26日讯(记者 王光照 见习记者 陈熹) 12月26日,本报A04版报道《厨房不供暖钱却照收》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济南市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由于不少老小区房屋结构复杂,物价部门短时间内很难出台“厨房取暖费半价”的规定。但是,随着热计量和“两步制”热价推行,这一问题将逐步解决。
  对于厨房取暖费该如何收?济南市供热部门相关人士说:“严格执行物价局的收费标准,没有商量余地,短时间内不会考虑厨房取暖费按半价收。”
  济南市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在全国范围内,除了个别试点热计量的城市,供暖基本都是按照面积收费,有的按照建筑面积或者是套内面积收费。“在阳台收费问题上,济南走得快一些,”当时是考虑到居民的实际情况,有些房改房,阳台的面积非常大。因此,2008年,物价部门就召开听证会,随后出台了未封闭阳台不收取暖费、封闭没有采暖设施阳台取暖费半价的规定。
  但济南市物价局相关人士坦言,相对于阳台来说,厨房的情况更加复杂,首先涉及的小区、居民楼太多,而且每套住房的结构和年代都不同。考虑到这些情况,物价部门暂时不会出台厨房半价收费的规定。“每项政策都有逐步完善的过程。”济南市物价局相关人士说,以后随着热计量试点推行,取暖费收费会实行“两步制”热价,取暖费由基本热费和计量热费组成,基本热费与居民住房套内面积有关,这只占取暖费的一小部分,大部分按照计量收费,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厨房收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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