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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新政即将实施,考了一半的学员咋办?
已合格的考试成绩仍然有效
  • 2012年12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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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6日讯(记者 董钊) 从明年1月1日起,驾考新规开始实施,不少正在学车的学员心存疑问,尤其是三类科目正在考试过程中的人,他们中不少人咨询车管部门,只过了科目一,或者科目二考过了桩考,新政实施后还要重考吗?
  济南市车管所考试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安部123号令实施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不计算在五次预约限制次数中。123号令实施后,自2013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预约考试次数,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各有五次预约考试机会。
  在2013年1月1日前,已报名但未完成考试的学员按什么标准考试呢?这位负责人表示,123号令实施前已合格的考试成绩(包括桩考)仍然有效。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全部按照新的考试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试。对2013年1月1日之前通过科目二桩考、未完成科目二其他项目考试的,1月1日以后继续参加科目二考试时,可以不再参加桩考或倒车入库项目的考试。
  该负责人表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为三个科目,每个科目考试前都需要提前预约。123号令实行申请人通过互联网、电话等自助预约考试,增加了考试预约方式,方便群众根据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安排预约考试时间,避免到车辆管理所办理造成的排队等候。需要提醒的是,群众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1天取消预约。对没有提前按规定取消预约的视为没有参加考试,考试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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