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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无”人员明年补助上调 |
| 三区每人每月420元,其他县市390元 | |
- 2012年12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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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26日讯(记者 李榕) 26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2013年1月1日起,分散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将提高。三区每人每月420元,其他县市390元。 26日,记者从德州市民政局了解到,2013年1月1日起,德州市将对分散供养城镇“三无”人员,按照不低于各区(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实行分类施保。依据目前德州市城市低保标准,“三区”每人每月280元,各县市每人每月260元。新政策实施后,城镇“三无”人员将每人每月可领取420元或390元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工作人员介绍,新政策还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德州将对有需求的社会散居城镇“三无”人员,按身体状况能够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三个档次,由当地民政部门委托的社会评估组织进行身体状况评估,在评估的基础上,分别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0小时、20小时、30小时的标准,由当地政府向社会中介服务组织购买助餐、助洁、助行、助医等基本生活照料服务。 “三无”人员指城镇居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抚养人,或者其法定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其他重症病人(含精神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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