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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好3斤羽绒,怎么缩水近半?
一市民改羽绒服时遭遇缺斤短两,商家称是电子秤坏了
  • 2012年12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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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6日讯(记者 曹思扬 通讯员 王瑞环 岳豪) 将两件含羽绒1.5斤的衣服改做成一件含羽绒3斤重的羽绒服,加工店却缺斤短两,消费者拿到的衣服只有1.8斤羽绒。经李沧工商部门调解,加工店退还消费者150元。
  12日,市民胡女士在李沧区金水路一家羽绒服加工店改做羽绒服,她打算用一件旧羽绒服和一件羽绒马甲改做一件加厚的长款羽绒服,细心的胡女士从家里带来一个弹簧秤,当着店员的面,胡女士称量两件旧羽绒服的羽绒共重1.5斤,她要求店员改羽绒服时再加些羽绒,羽绒重量要达到3斤,量好尺寸后,双方约定改做费用为300元,10天后取货。
  22日,胡女士来到该店取货,试穿时,胡女士觉得羽绒服的重量似乎没有增加多少,店员称新羽绒比较蓬松,没和空气有过太多接触,所以穿上去不会感觉太重,胡女士将信将疑地收下了衣服。回到家后,胡女士用弹簧秤一称装羽绒的内胆,发现竟然只有1.8斤,胡女士觉得很气愤,没想到改做羽绒服也会遭遇缺斤少两,于是立即到加工店讨要说法,要求全额退款。加工店的老板给出的理由是店内的电子秤出了问题,可以为胡女士重做一件,但拒绝退款。双方多次协调未果,胡女士将该店投诉到李沧工商分局九水路工商所。
  经调查,胡女士的投诉属实。该加工店承认了少放羽绒的事实。经调解,25日,该羽绒服加工店退还了胡女士150元加工费。
  工商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订做或改做羽绒服时,最好带一台称具,并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将重量、款式等内容以书面的方式体现出来,并注明违约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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