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7日讯(记者 李钢 通讯员 米良川 夏天) 27日,记者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将于本月31日截止,如居民医保参保人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续保和缴费手续,2013年将无法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今年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不变,按年龄划分为:18岁以下未成年人和在校儿童、学生个人缴纳40元;老年居民个人缴纳200元;其他居民个人缴纳400元;重度残疾和低保居民个人不缴费。 济南市社保局提醒,新参保居民和断保欠缴的应先登记后缴费。其中,新参保的普通居民应先到本人户籍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工作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然后持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在网点柜台按规定标准缴纳居民医保费。 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非在校学生、非入托儿童)、老年居民、其他非从业居民正常续保缴费,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直接到建行各营业网点缴费。重度残疾和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参保或续保,应及时向各区医保经办机构报送相应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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