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 本报12月27日讯(记者 李晓闻) 2012年下半年研究生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将于2013年1月启动。2012年以后毕业并且在青就业落户的研究生,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领取时间以三年内缴纳五险实际月份为准。 根据规定,研究生住房补贴每半年申报一次。其中,中央、省驻青单位及市直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接收的国内外研究生于1月4日—7日集中在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市北区泰山路35号)一楼服务大厅进行审核,1月8日以后国外留学研究生申报地点移至外国专家局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处(崂山区海尔路178号留学人员创业园103室);区(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到各区市人社部门进行申报,企业申报部门以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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