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123号令元旦后实施,车管所系统升级 |
今19时起汽车驾管业务停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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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2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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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12月27日讯(记者 曹剑 通讯员 王维奇) 27日下午,泰安市交警支队发布通知,全省公安交通管理系统升级,泰安自2012年12月28日19时暂停办理一切车驾管业务,2013年1月1日恢复正常办理。 26日晚9点,泰安车管所网站以及“泰山交警”微博都发帖称:“泰安车管12月31日软件升级,停办车驾管业务。”引来不少市民电话咨询。记者联系泰安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工作人员证实,为了元旦后实行新公安部部令,确定近期升级系统。“扣分标准不一样了,驾驶员考试的要求也不一样了,现在的系统必须升级才能适应要求。” 27日下午,泰安市交警支队发布通知,确定2012年12月28日19时至29日7时,山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对全省公安交通管理信息资源库硬件升级维护,期间暂停对外数据传输、核查服务。为配合系统升级,泰安自2012年12月28日19时起,暂停办理一切车驾管业务,到2013年1月1日起,恢复正常办理。 “‘元旦’当天已经恢复正常了,不会影响车驾管业务办理,但考虑元旦假期,建议市民1月4日再来办理业务,我们借假期将系统完善一下。”车管所民警说。 据了解,公安部修订发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以下简称123号令),其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内容,已经于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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