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上新假肢,走路挺合适,照顾家人也方便了!”家住南湖附近的齐女士,在泰山区民政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免费安装了新的假肢。齐女士说,自己以前的假肢鞋大两个码,换上新假肢后,能穿合脚的鞋子了。据了解,2012年,经过筛查和申报,泰安市约410名低保残疾人免费接受假肢和矫形器安装。 2012年,泰安市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在享受每人每月50元生活补贴的基础上,将补贴标准提至70元,年补贴增加240元。截至11月底,全市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各级资金全部落实并已全部发放到位。 除了对低保重度残疾人提高生活补贴标准,今年8月上旬,泰安各县(市、区)全部出台了当地的低保提标文件。其中,泰山区城市每人每月380元,农村每人每年2200元;岱岳区城市每人每月380元,农村每人每年2000元;新泰市城市每人每月380元,农村每人每年2200元;肥城市城市每人每月380元,农村每人每年2200元;宁阳县城市每人每月330元,农村每人每年2000元;东平县城市每人每月330元,农村每人每年2000元;泰安高新区城市每人每月380元,农村每人每年2000元;泰山景区城市每人每月380元,农村每人每年2000元。 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50—80元每人每月,平均标准达到367.5元,比2011年提高66.25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500—700元每人每年,平均标准达到2075元,比2011提高587.5元。这是五年来相继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要办的实事工程中提高幅度最大的一年,同时也是泰安市城乡低保建制以来提高幅度最大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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