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7日讯(记者 樊伟宏 通讯员 高荣长 张悦) 27日,淄川的李女士向本报反映,她22日晚在淄川公交总站处,因雪大寒冷,想打车去般阳生活区,但是一连打了四辆车,都被司机告知因天气不好,价格上涨,去般阳生活区需要10元钱,原来只需6.5元。 “这个价涨得也太快了吧。”李女士对此感到不解。李女士说,在她对价格提出质疑后,司机竟说“爱打不打”,随后离开。李女士还发现,不止是她遇到了这种情况,有不少本想打车的市民被这次突然涨价“困”在了车站,其中,一名男乘客想打车去博山,却被司机告知需要50元,有的出租车甚至同时拉几名顺路的乘客。无奈之下,最后李女士还是交了10元钱打了个车,李女士发现,出租车未打表行车。 李女士看到天气预报说,未来可能会有雨雪天气,担心这样的情况再次发生。 记者随后联系了淄川区交通运输局,据介绍,近期,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也接到不少市民投诉,个别出租车驾驶员存在私自涨价等违规经营行为,经查实后,已给予部分驾驶员相应处罚。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醒,市民在乘坐出租车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合法的出租车,不要贪图便宜坐“黑出租”,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下车时一定要索要车费发票。据由市物价局、市交通局联合印发的《淄博市汽车客运运价实施细则》对出租汽车租价标准的明确规定,乘坐出租车必须按照打表收费,其价格标准可登录淄博出租汽车信息网进行查询。乘客如发现驾驶员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或不给发票的,可以拨打全市统一投诉电话960066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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