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倩 通过物流公司发货,没想到货物没送到,物流公司的老板就找不到了,而货物也被另一家与该物流公司有纠纷的物流公司扣下。市民刘先生称,这些货物价值五六万元,如果想拿回货物,可能要与其他货主一起平摊物流公司欠下的债务。
货物发出去了, 物流公司联系不上了 27日,刘先生要将一批价值五六万元的化妆品发货到日照,在去泉盛物流中心发物流时发现,之前一直合作的那家物流公司发货的人非常多,当天可能无法将货物发出。就在他焦急等待时,听到附近一家名为“鑫富顺物流公司”的工作人员称27日当天有车往日照发货,而且当天就能到达。着急的刘先生选择了这家物流公司发货。经过工作人员称重之后,他付给了物流公司90元的运费。 28日,刘先生想查询一下货物是不是已经到达日照,但他无论怎么拨打物流公司负责人的电话,都没有打通。29日,刘先生直接打电话给客户,但客户称一直没有收到货,刘先生这才想到咨询物流公司在日照的分拣点。 物流老板失踪, 货物被债主扣了 分拣点工作人员的答复让刘先生着急起来,“对方称他们物流公司的老板跑了,另外一家与该公司有债务纠纷的公司把这批货物都给拦截下来,可能会直接把货物再拉回济南。” 刘先生随后联系到了与鑫富顺物流公司有债务纠纷的金辉和物流公司,该公司负责人称,这批货确实是被他们拦截下来了,因为鑫富顺物流公司欠他们3万多元钱,目前也只能先把这批货拉回济南,等鑫富顺物流公司给钱之后才能把货物归还。 30日中午,记者联系到了金辉和物流公司的田经理,田经理称确实有这件事情,他们也是出于无奈才想到这个办法,“这么多钱,我们也不知道要找谁要,只能这么办。”田经理告诉记者,他们也在想办法联系鑫富顺物流公司的负责人,如果真联系不上的话也只能让这些货主平摊鑫富顺物流欠下的债务。
这种扣货行为是违法的 虽然鑫富顺物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金辉和物流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存在债务纠纷,在甲公司负责人没有出现的情况下,乙公司将其发送的货物扣下,山东大正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新亮表示,乙公司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王新亮介绍,甲乙两家公司是一种合同关系,存在债务纠纷,在甲公司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乙公司扣留甲公司的物品,这在形式上是没有错误的。但乙公司此次扣留货物的所有权并不属于甲公司,而是其他货主委托甲公司发送的货物,乙公司在明知货物归属权的情况下仍然将货物扣下,是一种违法行为。 王新亮建议货主报警处理,但由于货物丢失的案发地在日照,货主需要向日照警方报警请求处理。此外,货主还可以向法院起诉乙公司,走这个程序的话,货主需要保留委托甲公司发货以及这批货物被乙公司拦截的相关证据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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