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30日讯(记者 常学艺) 近日,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发布。和去年不同的是,今年非美术类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可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院校的专业,也可填报认可其他院校专业成绩院校的专业。而美术类专业成绩认定范围则变窄,往年美术类校考成绩用于本校或承认其他校考成绩的院校,今年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 校考成绩只用于本校 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全省统一专业考试时间为2013年1月19日。 教育部明确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部属院校、211工程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可在我省统考的基础上进行校考,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在我省招生的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经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高职(专科)专业校考的院校除外);其他省属本科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 报名参加校考的美术类考生,必须取得《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没取得《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的美术类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我省也不承认其校考成绩。 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不能通用。省统考成绩适用于认定省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 省外院校艺术类考试 仍执行现行专业目录 2013年我省在济南、青岛、淄博、潍坊设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凡经批准在我省进行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只能选择上述1个统设考点安排1次专业考试。考试时间为2013年2月20日至3月6日,各校考招生院校在考试及评卷结束后,按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发合格证。 非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2013年仍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省自2014年开始将陆续实施非美术类专业统考。 各有关高校2013年艺术类专业在山东招生仍执行教育部2012年前审核公布的艺术类专业目录,自2014年起我省执行2012年教育部公布的新艺术类专业目录。《现代教育·2013年艺术、体育类高考专业测试指导专刊》将公布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相关政策、规定及省内院校、在我省统设考点进行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的考试信息。不在我省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院校,考生可通过学校网站或电话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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