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30日讯(记者 焦健 通讯员 李凤) 27日,淄博高新区公安分局石桥派出所接到报警,辖区内一公司办公室主任称公司被骗2800元培训费。 随后民警了解到,11月份该公司总监收到一份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名义下发的培训通知并盖有公章,通知中要求该公司派人于11月26日下午到指定地点报到,27日至30日培训,培训费用2800元。 该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即与通知上的联系人李老师联系,并让财务人员将培训费2800元打到了指定账户。但当工作人员再次与李老师联系时,对方称培训老师遇车祸培训需后延。在多次联系后,该公司发现有蹊跷,在直接与安监部门联系后方知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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