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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让习惯给你驾驶证“抹黑” |
| “史上最严交规”123号令昨日已实施,您了解多少? | |
- 2013年01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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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日,在海港公园客运站点,因为过街斑马线位置并没有红绿灯,行人在行驶的车辆中穿行。 记者 王震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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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已于元旦起实施,而该项新规因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被称作“史上最严交规”。1日,记者走访威海街头,发现部分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仍未能引起驾驶人的注意。 □本报记者 陶相银 不按规避让行人 记3分,罚款50元 记者在新威路和海滨北路的几处路口看到,机动车辆通过交通信号灯岗时都很自觉,每当黄灯亮起,机动车均及时刹车停住。“闯一次就扣6分,谁还敢闯灯啊?”出租车司机宋师傅说。但在新威路和文化路交叉口、新威路和昆明路交叉口、海滨北路和昆明路交叉口等处的右转通道处,避让行人这一现象却非常少见。 交警支队宣传科副科长李世成说,斑马线是保障行人安全通过道路的交通信号,行人在斑马线上有优先通行的权利。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应当停车让行。公安部“123号令”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罚款50元,记3分。 故意遮挡号牌 记12分,罚款200元 近期雨雪天气频繁,因道路泥泞致车辆污损倒也在情理之中,但您需注意:车牌不应被污泥遮挡住。在201省道上,记者在10分钟内就发现4辆货车的车牌辨识不清。 公安部“123号令”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元、记12分。李世成介绍,驾驶人应保证号牌清晰、完整;车牌上张贴个性文字、图案,也属于故意遮挡号牌;机动车号牌的安装也有相应规范,牌照架内侧边缘距离编号字符边缘小于5mm、不安装固封装置等行为都属于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新车的临时号牌也必须根据要求张贴,一张放置在前挡风玻璃处,一张黏贴在后面,否则也会被记12分。 违规超车、超速 一次可记3到12分 1日上午,海滨路上南向行驶车辆较多,但一些车辆不仅快速行驶,且频频在非机动车道、右侧车道超车。“我这车速都60迈了,还经常有车从我右边超过去。”新手上路的孙女士说。记者从交警一大队获悉,海滨路上限速是每小时60公里,在威海二中门口等路段限速是每小时50公里。 “123号令”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逆向行驶,一次记3分。在超速方面,根据不同车型在不同道路的不同超速比例,一次记3分、6分或12分。 □链接 还有哪些不良驾乘习惯易挨罚? 一、驾驶员不系安全带。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一次记2分。 二、驾车时打电话、发短信。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将被处以100元罚款,并记2分。驾驶者可使用手机接打的无线接听功能,或靠边停车后接打电话。 三、车辆不张贴合格保险标志。驾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将被处罚金,并扣1分。我省交警部门规定,元旦后,未粘贴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将被罚款200元,请未领取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主尽早到车管部门申领。 四、不避让校车。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记6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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