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曲琳 □记者 侯文强 报道 本报1月2日讯 “我们是因为抄近路走错了,不是小偷。”不管高先生和同事怎么解释,两人仍然被一名保安打倒在地。警方介入发现保安打错人。 2012年9月份的一天,高先生和一名同事在工地上值班。晚上9点,高先生肚子饿了,就叫上同事想到附近的商店买点吃的。 去商店的路有两条,高先生领着同事抄了条近道。走着走着,突然有人喊了声“站住”! 原来,这个地方也是一处工地,喊住高先生二人的是工地保安小崔,练过功夫。最近工地上的材料经常被盗,崔某便问了句,“干什么的?”高先生如实回答,但崔某不信,上前三拳两脚就把高先生二人打倒了。高先生当场晕了过去。 警方调查发现,高先生二人并没有偷东西,而此时高先生已住进了医院。经法医鉴定,高先生头部受重伤。 “以后一定要确定了是小偷再动手。”神勇擒“贼”的崔某很后悔,不光送去了6万元医药费,又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近日,崔某被芝罘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在有期徒刑3-4年幅度内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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