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处罚“闯黄”可以争论但法规必须遵守
专家建议新规吸纳各方意见并进行细化
  • 2013年01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信号灯的倒计时功能,可以起到提示作用。本报记者 徐延春 摄
  ◤交警提醒,“遇黄”不必恐慌,免得顾此失彼。     新华社发.
本报记者 董钊
  新交规实行几天以来,网民纷纷吐槽闯黄灯罚钱扣分,称见黄灯亮起即停在停止线很难掌控,有网民甚至搬出“牛顿第一定律”来论证这条规定不合理。但吐槽归吐槽,大家下了微博开上了车,这条规定还得认真执行,免得交警开罚单。
时速35公里,提前15米慢减速
  近日,有关新交规中“闯黄灯”的罚则引起争议。在实际驾车行驶中,避免闯黄灯真的那么难吗?如何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闯黄灯?3日,记者在济南市区驾车体验。
  3日上午,记者沿经七路、泺源大街、历山路、经十路、北园大街等路段行驶。在经过的大大小小数十个路口中,有四次做了排头车。上午10时50分,记者沿经十路自东向西行至玉函立交桥附近时,黄灯在车辆距离停止线还有约15米的地方开始闪烁,此时车辆时速为35公里,在看到黄灯闪烁后,记者轻踩刹车,使车辆顺利地停在停止线外。
  另外一次与黄灯相遇是在历山路,当记者驾车行至一个路口时,大半个车身已经越过停车线,此时黄灯闪烁,记者驾车匀速驶过停止线。
  令人纠结的一幕出现在北园大街上,当记者行至一个路口时,黄灯闪烁,而此时,记者驾驶的车辆车身距离停止线不足5米,此时若猛踩刹车显然来不及,而且容易让后方车辆躲闪不及,在几次慢踩刹车之后,车辆越过停止线,继续前行。
主要处罚故意“闯黄”
  2日上午,在济南纬二路的一个路口,当南北方向黄灯闪烁时,一辆车从停止线外驶入,继而通过了路口。“这样的行为不能定性为闯黄灯,因为他离停止线实在太近了,黄灯亮时根本来不及刹车,而急刹车的方式也不可取。”执勤交警表示。
  济南交警部门有关人士表示,虽然济南暂未对闯黄灯进行处罚,但对闯黄灯的行为进行处罚原则上是有必要的,也势在必行。“关键就是在执法过程中,需要对具体行为进行分析,看是否存在‘闯’的故意。”
  有交警表示,在路口执法过程中,要判断车辆是由于惯性驶过,还是故意越线行驶,并不是一件难事。而目前一些驾驶人在临近停车线时突然遇到黄灯,就采取急刹车的办法,同样不可取,“具体执法过程中,我们要考虑到这些人性化的地方,不然容易引起异议。但与此同时,有些车辆明显存在故意闯黄灯的行为,对这种行为进行处罚就显得非常有必要。”
  上述交警表示,对于“闯黄灯处罚”的新交规条文,驾驶人没有必要产生恐惧心理。“在城市道路中行驶,只要不超速,注意力集中,一般都有足够的反应和制动时间。”

法规有待细化,体现人性化
  “从立法初衷来讲,查处闯黄灯这一点没有争议,目前公众的担忧是如何让临界点的车辆,正常驶过而不被误罚。”山东交通学院教授蔡志理认为,在新规之前,虽然也有对闯黄灯的罚则,但国内多数城市并没有真正执行,多年来在城市交通中造成了一种现象,就是因闯黄灯事故频发,并且路口得不到净空,从而加剧拥堵。
  目前对于闯黄灯的条文界定中,规定只要在黄灯开始闪烁时,车身的任何一部分越线,即可继续行驶。“大家争议的不是处罚闯黄灯本身,而是临界点车辆该怎么行驶才算不闯黄灯。”
  蔡志理认为,法规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应当更加人性化,考虑到车辆安全,对由于惯性难以停车的车辆予以保护,同时又对漠视黄灯,甚至故意加速驶过的行为进行遏制。“对闯黄灯处罚本身就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还需要对法规有进一步的解释和细化,既能起到改善交通环境的作用,又要防止矫枉过正。”
  同时,有律师指出,新规缺乏足够的调研和听证。根据我国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此类行政法律、法规的出台,必须充分吸纳各方的意见。

新规被修改前应严格执行
  闯黄灯罚钱扣分,让闯黄灯行为走出争议已久的“模糊地带”。对于合理性的问题,相信交管部门制定这一规定之前也经过了充分论证。公安部交管局2日也做出了回应:在车辆正常行驶过程中,只要驾驶人注意力集中、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行经交叉路口时减速慢行、谨慎驾驶,“抢黄灯”和追尾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闯黄灯罚钱扣分,国外亦有先例。新华社驻外记者发回的情况是,当黄灯亮起时,日本、俄罗斯可以通过,韩国则罚钱扣分。按韩国的交通法规,闯黄灯会被处以6万韩元(约350元人民币)的罚款,并被扣15分。
  “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对闯黄灯行为罚钱扣分是否合理,大家可以讨论,这有利于法规进一步的完善。但法规一经出台,所有交通参与者都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执法部门也应该严格执行,直到规定被修改为止。否则,就是有法不依、违法不纠、执法不严,久而久之,法规便没有了严肃性、强制性、威慑力。  据新华社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