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3日讯(记者 张晓琳) 《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13年2月施行,它规定家庭服务机构应该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1月3日,记者调查发现,部分公司已经提前做好了服务项目的明码标价工作。 勤奋街热心家政公司李经理说:“家政服务的收费是根据市场行情来制定,比如现在做家庭保洁,是两块钱一平方米,但是到了年根底,收费也会相应提高。”采访中记者发现,有的家政服务公司对于服务门类的标价有两套价格,所谓的“内部价”,并不向市民公开。但也有部分公司早已推出“阳光”收费。 在阳光大姐家政公司,一进门便看到墙上贴有相关服务的收费价格,其中一张针对月嫂进行了详细规定,如普通、初级、中级、高级、金牌月嫂的收费价格各不相同,全日制月嫂最低工资为2000元左右,最高为4800元左右。 该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家政服务项目的收费一直都是明码标价,这样做一来客户可以明白消费;二来对家政员也是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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