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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卖食品老板须上安全课
每年培训不少于40小时
  • 2013年01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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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3日讯(记者 董海蕊) 青岛市食品企业负责人每年须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培训。3日,记者从青岛市食安办获悉,青岛市建立食品企业董事长食品安全强制培训制度,未获得培训合格证的单位,不得纳入食品行业“红名单”。首批培训将于1月上旬举行。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青岛市食安办日前建立食品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强制培训制度,要求全市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与企业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必须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的集中培训,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培训内容除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行业道德伦理等内容外,还增加了所在行业的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培训。
  培训制度分为市、区(市)两级,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由青岛市食安办统一负责培训、考试。规模以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由各区(市)食安办统一负责培训、考试。考试合格者取得青岛市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
  据了解,市食安办将把每期参训企业、缺席单位、考试成绩在全市媒体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主要从业人员未获得培训合格证的单位,不得纳入食品行业“红名单”。
  据悉,全市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董事长、总经理食品安全专题培训班(第一期)将于今年1月上旬举行,届时将有100余名食品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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