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恩霆
由2012年12月16日晚公交轮奸案引发的大规模示威游行,仍在印度持续。这是为了悼念那位惨遭6名男子强暴最终逝去的医学院女生?还是印度压抑已久的女性社会地位低下问题的总爆发?公交轮奸案发生后,在印度多地又相继发生多起强奸杀人案。一时间民声更加鼎沸,印度也不得不取消新年庆祝活动。然而,事情远未结束。 对男性过于宽容 是在鼓励侵犯女性 美国《华盛顿邮报》给出了印度性暴力猖獗的十大原因:女性警察少、警察人数总体不够、印度人认为性暴力受害者是自取其辱、人们认可家庭暴力、公共安全缺乏、受害者往往遭受社会羞辱、鼓励强奸案受害者妥协、法院系统运作极为缓慢、强奸案判罪率很低、女性社会地位总体低下。 印度具有几千年历史,长期以来形成了以种姓制度为表象的传统观念,深入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一些印度男人甚至认为强奸并不算犯罪。在印度,女性从一出生就受到来自外界的歧视。同时,印度人的贞操观却很强,对未婚女性来说,一旦遭到性侵犯,可能终生嫁不出去,即便嫁出去也会受到婆家嫌弃。每每发生女性遭性侵犯甚至轮奸的事件,对施暴者的惩罚往往并不遵循成文的法律,而是依据男尊女卑的传统进行裁决,对男性过于宽容,实际上是在鼓励侵犯女性的行为。 在贫困人口仍然庞大的印度,女性成了很多家庭的累赘,女孩往往没有机会接受良好的教育,长大成人之后还需要嫁妆陪嫁,这成为贫苦人家的负担。以至于在印度一句“祝你生个女孩”,成了最“恶毒”的语言,因此印度女婴的堕胎率也远高于男婴。 现代法律制度 难敌传统保守观念 印度教的传统教义趋于保守,即便政府颁布了相关法律,往往也很难起到约束作用。比如,具有悠久历史、在印度等南亚国家存在的种姓制度,从上到下将印度社会分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四个等级,此外还有一个最低的达利特,意为“被压迫的人”。这种等级划分一直延续到当今的印度——一个拥有现代民主制度的国家。 印度宪法第15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因种姓、宗教、出生地而受歧视”;第17条明文规定废除不同等级间的“不可接触制”。虽然有明文法律规定,但法治的力量受到传统的极大制约,或者法律已经成了一纸空文。在这次公交轮奸案中,印度民众的抗议并非集中于要求立法,更多的是在要求对那6名犯下罪行的男子处以极刑。这样的抗议显然更有针对性,而非宏观上的法治诉求,抗议者想要的是一个严惩施暴者的判例,警示那些想要“顺应传统”的作恶者。 在种姓制度中,洁与不洁是核心内容。因此,人们才会看到大量印度人在圣河恒河中沐浴,以期洗掉身上和灵魂中沾染的不洁。显然,未婚女性遭到性侵犯属于“不洁”的范围,受害者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社会歧视,而施暴者往往却被忽视,这也正是很多印度女性在遭受性侵后选择自杀的原因。 抗议浪潮背后 凸显民众法治诉求 也许有人会问:在南亚地区,女性领导人在政坛上也很活跃,甚至成为一国政府首脑,难道女性社会地位不高吗?事实上,在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斯里兰卡等南亚国家的政坛上,女性角色确实很活跃:印度国大党主席索尼娅·甘地在印度政坛举足轻重,两度出任巴基斯坦总理的贝·布托,世界上第一位女总理、曾先后三次出任斯里兰卡总理的班达拉奈克夫人,两度出任孟加拉国总理的谢赫·哈西娜,这些政坛女强人成为世界政坛中的一抹亮色。然而,这些政治女强人均出身显赫,承继了家族的强大政治势力,这种现象仅是独特的政治传统使然,并非因为女性社会地位真的获得提高。 印度作为南亚最大的民主国家发生这一恶劣案件,声势浩大的抗议引发的更多是人们对印度社会的深思。在传统力量的束缚下,无论是国会中等级森严的种姓势力,还是强奸频发的社会治安,都在有力地证明着现代社会的民主法治在印度举步维艰。 一个社会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变并非朝夕之功,白纸黑字的法律或者按照西方模式建立的民主制度并不能完全扭转旧势力。传统与现代的对抗达到一定程度,就会爆发极端事件,这既是矛盾的表象,也是发生变革的突破口,隐藏在这次抗议浪潮背后的,恰是印度民众长期受到压抑的民主法治诉求。 通过大规模的抗议,甚至是民众与政府之间的暴力冲突,这种诉求自上而下地贯穿起印度社会的每一个阶层,很可能成为冲破传统的一股力量,给国家的决策者形成压力,推动整个国家走向现代。 从外部来讲,民主法治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即便印度这样传统观念、等级制度十分顽固的国家也无法回避。随着各国之间交流日益频繁,印度的传统势力也在不断地削弱。这次由轮奸案引发的抗议浪潮,很可能成为印度打破传统走向现代的机遇。德国《法兰克福汇报》称,公交轮奸案中逝去的女大学生,捅到了印度的痛处。《印度教徒报》称,对于“不再闪亮”的印度而言,现在到了彻底转变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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