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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鼓励农业企业争创“龙头”
获农产品地理标志奖10万
  • 2013年01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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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4日讯(记者 马云云) 近日,济南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进一步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意见,意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开展“三品一标”认证,获得有机认证的可获万元奖励,获得农产品地里标志登记的,可获奖励10万元。
  意见鼓励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争创省级、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由市级晋升为省级的龙头企业,奖励50万元;省级晋升为国家级的,奖励100万元。鼓励市级以上(含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创建品牌。经主管部门推荐,获得济南市名牌农产品、济南名牌产品、济南市著名商标的,奖励5万元;获得山东省名牌农产品、山东名牌产品、山东省著名商标的,奖励10万元;获得中国名牌农产品、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奖励20万元。评定为市、省、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带动能力突出的,分别奖励20万元、30万元、40万元。
  认证“三品一标”也可获得奖励。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开展“三品一标”认证,上一年度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的,每个认证产品奖励5000元、8000元和10000元,每个单位累计奖励不超过3万元;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每个产品奖励10万元,每个单位累计奖励不超过20万元。对持续保持认证、标志使用规范且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单位,每个产品奖励1万至2万元,每个单位累计不超过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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