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4日讯(通讯员 李旭东 记者 刘腾腾) 先从房东手中租来房子,再伪造房产证冒充房东将房子出租,诈骗钱财。用这种方式,男子李某在半个月内骗得租金5万余元。1月3日,李某再次用同样的方法诈骗时被市北警方抓获。 去年12月20日,市民彭女士在赶集网上浏览租房信息时看中了位于芙蓉路上的一套房子。按照网站上留下的电话,彭女士联系上了一名自称是房主的男子李某。在李某的邀请下,彭女士到芙蓉路看了这套房。李某也提供了一份房产证和自己的身份证,认为李某证件齐全,彭女士便按照李某的要求交了一年的租金共计一万多元。 几天后,当彭女士再次打电话给李某时,发现李某的电话怎么也打不通了。彭女士到处打听才得知,李某根本不是房主,而是一名短租了这套房子的房客。意识到自己被骗,彭女士赶紧报警。 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台东派出所共接到包括彭女士在内的5人报警,都是在租房时被骗。正当民警展开调查时,1月3日,彭女士再次在赶集网上浏览租房信息时又遇到了李某,她赶紧将情况反映给民警。随后,民警拨打了李某的电话,以想要租房为由约李某见面,最终在东光路一处房子内将李某抓获。 4日,记者在台东派出所见到了23岁的李某。谈到实施诈骗的原因,李某自称自己新交了一名女友,但女友患有肾病急需用钱,自己迫不得已才想法设法筹钱。他首先从网上浏览租房信息,然后交了几千元的订金,租了芙蓉路和东光路的两处房子。随后,他又花了5400元钱伪造了两个假房产证。一切准备就绪后,他开始在网上发布租房信息,以房东的身份与租房者签订合同,等拿到租金后就逃之夭夭。就这样,在半个月的时间里,李某共骗得5万多元的租金。 警方提醒市民,租房时要尽量通过正规的房产中介,如果通过网络直接与房主联系,付款前最好先到房屋交易中心查询确认,或者到派出所做好租房信息的登记和备案,以防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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