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5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郭本芳) 5日,记者从德州市环保局了解到,2013年德州将着力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15个相关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联动,争取到“十二五”末,大气颗粒物浓度降低25%,实现灰霾天气减少,“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明显增加。 据德州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受到机动车尾气排放、工地扬尘污染、工厂废气排放、餐饮业油烟等多项因素影响,因此牵涉到交通、城管、环保等多个部门,需要多部门配合进行综合整治。 为确保蓝天工程顺利推进,德州市明确了市发改委、公安局、环保局等15个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德州市发改委牵头组织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经济。市环保局负责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情况的统一调度,牵头组织开展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工业大气污染源监管与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检测和环保标志管理等工作;对环保信用等级不够的企业实施环保限批,对建设单位报批的未包含扬尘污染防治内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予审批。 德州市政府还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15个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蓝天工程”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并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环保任务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污染严重的单位,严肃问责。 据了解,今后,德州将实行更加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煤电厂、钢铁行业、水泥行业、焦化行业、工业锅炉窑炉企业,2013年底前,要完成脱硫除尘设施升级改造;2014年6月底前,完成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或烟气脱硝工程建设,实现氮氧化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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