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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闯黄灯6天4变化
迫于民意还是出台太仓促?公安部门遭质疑
  • 2013年01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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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日,济南交警济微中队在104国道检查,无一人闯黄灯,但有人闯红灯。   本报记者 刘帅 摄
本报记者 崔岩
  公安部6日表态对“闯黄灯”暂不处罚,让众多的车主松了一口气。自1月1日“史上最严交规”实施以来,闯黄灯处罚就一直伴随着争议,公安部的态度也在“遵从民意”的前提下6天4变,从最初的“严格落实新交规”,到“越过停止线不算抢黄灯”,再到“见黄灯只要停住就不处罚”,直至如今对闯黄灯行为暂不处罚,意味着“闯黄灯处罚”暂时搁浅了。
  已开的罚单咋办
  交警不表态

  新交规施行后,包括济南在内,不少城市已开始对闯黄灯行为进行处罚,部分车主不幸中招。随着公安部执行“暂不处罚”的规定,这些罚单该如何处置呢?
  6日,济南市交警部门对此问题给予的答案是不表态,对于已处罚的闯黄灯行为暂无说法。有车主表示,“公安部门前后不一的说法,让人无所适从。对于已开出的罚单又没有说法,相关部门的公信力大减,并且会引出更多的质疑之声。”济南车主庄女士说。
  闯黄灯很复杂
  一刀切引诟病

  山东交通学院教授蔡志理认为,新交规要在执行中取得最大实效,有关部门应做到科学合理的解释,并做好充分的配套工作。
  蔡志理认为,“闯黄灯”该罚,但是关键在于怎么罚,处罚如此之重也值得商榷。
  “查处闯黄灯应该针对那些黄灯亮后加速通过的车主,这是公众都理解的,然而有关部门起初的一刀切势必引来公众的诟病。”蔡志理认为,法规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应当更加人性化。考虑到车辆安全,对由于惯性难以停车的车辆予以保护,同时又要对漠视黄灯,甚至故意加速驶过的行为进行遏制。
  “对闯黄灯处罚本身就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应该保持充分的信息沟通,妥善解决执法中出现的质疑和问题,才能顺利度过磨合期。”
  有法不依
  便没了严肃性

  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伟指出,新交规引起巨大争议说明缺乏足够的调研和听证。根据我国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此类行政法律、法规的出台,必须充分吸纳各方的意见。
  “全国各地红绿灯情况是否一样?仅以济南为例,既有倒计时、闪动的红绿灯,又有黄灯直接变红灯的情况。”王伟表示,交规出台之前,有关部门应该充分调研,科学实验。
  对闯黄灯行为处罚是否合理,公众可以讨论,这有利于法规进一步完善。“但法规一经出台,所有交通参与者都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执法部门也应该严格执行,直到规定被修改为止。否则,就是有法不依,法规便没有了严肃性。”王伟说,此次事件会让公民对于公安部的严谨性产生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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