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月6日讯(记者 何泉峰) 6日,记者从市市中区安监局了解到,9日至11日,市中区开始受理城区“限放区”内烟花爆竹临时销售单位的申请,今年将设置约150个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同时,运河路(太白楼路口至龙行路口段)被列为禁止销售路段。 市中区安监局监管科的工作人员介绍,今年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准入门槛没有变化,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持相关资料到市中区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提出申请。这些资料包括:可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操作规程和零售网点防火及应急处置预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零售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零售场所周边100米范围内的安全条件示意图,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经营场所门头照片,消防器材配备情况证明。 “去年年货销售期间,部分路段出现交通堵塞,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为此,今年将运河路列为禁止销售路段,具体路段为太白楼路口至龙行路口段。”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济宁城区的红星路、太白楼路、洸河路、古槐路、共青团路、建设路、解放路等8条道路两侧不准设置销售烟花爆竹零售点。同时,禁止走街串巷、室外摆摊销售烟花爆竹,其他禁止销售区域按照去年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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