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于瑞波提交了一份关于《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加快城镇化建设》的提案。 多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国家及各界党委政府对农业全面化经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高度重视,每年都下发一号文件,提出了许多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这些政策对于龙头企业的壮大,农业产业化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但也有许多政策、规定“只打雷不下雨”,没有得到很好的付诸实施。 于瑞波说,多年来,农副产品深加工增值税一直按17%征缴,13%抵扣,这就意味着,农副产品即使不增值都需缴纳4%的税,与工业企业相比,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税赋明显过重,不利于农副产品深加工企业的发展,所以建议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目前这种不合理的现状,促进农副产品深加工增值。 于瑞波认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搞的是农副产品加工,行业利润微薄,并且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经常出现经营亏损,所以按照销售收入缴纳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利于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建议对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一次认真清理,改进现行按照销售收入缴纳税的收费办法,能少收的少收,能不收的尽量不收。 本报记者 刘蒙蒙 政协委员于瑞波 本报记者 刘蒙蒙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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