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6日讯(记者 孙慧瑶 通讯员 王玲 王敏) 1月5日,淄博今年首例“醉酒驾车”违法驾驶员董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1月2日晚7时50分,气温-17.5℃,张店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在西四路步行街执勤时,一辆车牌号为127**三菱汽车由南向北行驶,民警见车辆行驶不稳,立即将车辆拦下对其进行检查,透过摇下的玻璃窗,一股浓重的酒气味扑面而来,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此时,驾驶员董某目光呆滞,反映迟缓,不能出示任何证件,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经过酒精检测仪的初步检测,董某涉嫌醉酒驾驶。民警随即带董某到医院进行血液检测,经过血检,董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2.82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后经调查,董某没有机动车驾驶证,还是无证驾驶,民警依法对其实施强制措施。董某醉驾、无证驾驶,现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于1月5日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为2013年淄博市首例醉酒驾驶。 后经调查了解,驾驶员董某当晚是因为和同学聚会,喝了二两白酒,自以为神智清醒,便心存侥幸心理,继续驾车。下一步董某将会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记者从张店交警大队了解到,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张店交警大队按照支队统一安排部署,从2012年12月31日起,持续开展大规模集中夜查行动,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的出行安全。在此也提醒广大驾驶员,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请勿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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