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命名表彰2012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建行德州分行获得山东省文明单位称号。 2012年以来,建行德州分行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制定了具体创建活动方案和措施,并保证了人财物投入,因地制宜设立“文化长廊”,运用多种载体进行文明单位要素的传播学习,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政策形势教育等活动,大力宣传建行核心价值观、理念、精神和作风,积极营造文明创建的浓厚氛围,从而激发和调动全行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 围绕创建目标的实现,建行德州分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创建活动与基础管理、规范服务、业务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贯穿于全行工作的整体部署之中。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道德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提升员工综合素质、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开展文体活动、关心员工切身利益以及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等多方面,部门协调联动,措施扎实有效,基本实现管理规范化、设施标准化、工作流程化、服务优质化,塑造了良好的文明形象,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项业务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刘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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