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7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陈兆甫 王阳) 戴某因经营不善借款370多万元,不仅不予偿还,还擅自变卖已被法院查封的企业设备后,潜逃外地3年。近日,黄岛区法院执行局将戴某抓获,并处以司法拘留15天。 戴某是一家个体企业的老板。2002年,伴随着当地纺织机械制造业的风起云涌,戴某先后从金融部门借贷290万元,注册成立了一家纺织配件制造公司。成立之初戴某赚了不少钱,但由于经营不善,2008年,戴某开办的公司不仅无力偿还银行贷款,还欠下了数额不菲的民间借款。2008年6月,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戴某清偿借款本息377万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戴某与原告达成延期还款协议,承诺将于2008年8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欠款。 直至履行期限届满后,戴某也未自动履行付款义务。2009年2月,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虽多次到其家中送达执行通知、传票,但戴某仍拒不还钱。执行法官遂依法作出裁定,查封戴某存放在公司车间内价值约100余万元的机械设备24台,责令戴某对被查封财产进行保管。然而戴某无视法律约束,于2009年6月19日擅自将该批机械设备折价80万元卖与他人,随后一直潜逃外地。 去年12月27日,执行法官在戴某家中将其抓获。目前,黄岛法院依法对戴某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并责令其限期追回被变卖的财产,否则将面临刑事追责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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