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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1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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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帮办》自开办以来,一直受到广大市民的热切关注,经常有市民致电本报记者咨询房产相关事宜。《记者帮办》旨在和市民朋友一起探寻关于烟台房产方面的疑难杂症。如果您也有这方面的疑问,请拿起手中的电话,拨打记者热线:1866053333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1、问:2013年1月公积金缴费基数有变化吗?基数还是1240元吗? 答:公积金最低基数是根据烟台人社局发布的上年最低工资确定的。这个数字人社局一般在每年3月份以后公布,未公布前暂时按照2012年缴纳,待公布后调整基数并予以补缴。 2、问:现在私家车多了,不知道楼房住户和车位是怎么的配比规定?地上停车位和地下停车位算是业主公用地吗?开发商有权出售吗,售价有标准吗?如果是出租,有出租费用标准吗?谢谢! 答:您好,关于车位配比问题,应根据住宅小区停车位所有权归属的不同做出具体分析:1、停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时,开发公司和业主均无权出售停车位,即使是对外出租停车位的长期使用权也应经过全体业主的同意,收益用于小区停车位的维护、管理基金。2、停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开发公司时,开发公司有权出售。要明确住宅小区停车位的法律性质,要依当时规划和批准,所以请向规划局咨询。 本期帮办记者 闫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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