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9日讯(记者 修从涛 喻雯) 8日,济南市物价局、房管局和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告,公布了济南市磐苑新居和乐天居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根据公告,磐苑新居和乐天居公租房将按房屋建筑面积征收,分别为每月4.5元/平方米和3.8元/平方米,可上下浮动5%。 公告称,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相关部门是在委托专业价格认证机构对磐苑新居、乐天居项目同地区市场平均租金进行测算的基础上,并根据公租房价格定位制定了磐苑新居、乐天居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将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本息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等。 据介绍,位于天桥区二环北路的磐苑新居公租房全部以集体宿舍的方式进行配置,主要面向济南市大中型企业单身职工进行分配;长清乐天居公租房根据预登记和摸底调查结果,主要面向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各高校教职员工住房困难户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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