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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证明没喝醉,她抢着开车 |
| 22岁河北女孩在招远因醉驾被查获,现在后悔不迭 | |
- 2013年01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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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王海艇 纪剑波 孙菁 □记者 于飞 报道 本报1月9日讯 近日,河北省的女孩王某因醉酒后驾驶,被招远交警依法查处。查处后,女孩知道了醉酒后的处罚与危害时,直呼不值,后悔不已。 2012年12月31日22时,招远交警大队的民警在初山路河东路口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轿车的驾驶人王某面部发红,嘴中有酒气。民警立即对她进行了酒精检测,呼气测试仪显示,酒精含量达到了119mg/100ml,达到了醉驾的标准。 经过进一步询问,民警得知,女孩王某今年22岁,2012年4月份才刚考出驾驶证,和朋友吃饭一时开心,就喝了1瓶啤酒和一点白酒,为了在朋友面前证明自己并没有喝醉,抢着要开车,结果没走多远就被民警查获了。 被查获后,起初王某显得并不在意,感觉并没犯什么大错,当民警告知要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时,王某直呼太不值了,为了一时冲动,逞强酒后驾驶,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十分后悔。 民警按照规定要通知其家属时,22岁的王某低下了头,怕远在河北的母亲担心,还不断请求民警帮助安慰母亲。民警借此时机,向她讲述了醉酒驾驶的危害,让王某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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