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月9日讯(记者 王尚磊 通讯员 赵长青) 2012年12月份,一个月时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查处违法案件212起,其中制售劣药案件(含不合格医疗器械)6起。 2012年12月,全市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1513人次,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603个;查处违法案件212起,其中制售劣药案件(含不合格医疗器械)6起,涉案标值3.29万元;处以警告70件,罚款44.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9.44万元。 另外,市药监局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有的持证药品批发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或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已长期停止或终止药品经营活动,原经依法批准的经营场所、仓库或人员等已不符合许可条件,甚至已做他用。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该类企业证照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执法人员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持证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许可条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据了解,检查重点是查看持证药品经营企业是否存在经营条件不符合开办标准;办公场所仓库是否挪作他用;企业主要人员是否长期不在岗等造成无法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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