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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公审“3·31”群体性事件主犯
  • 2013年01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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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9日讯(记者 王金强) 9日上午,在德州市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大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尚洪立作了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尚洪立在报告中说,一年来,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286件,判处犯罪分子1775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353人。依法对社会影响重大的宁津“3·31”群体性事件主犯进行了公开审理,坚持宽严相济的方针,对重点参与人依法判处。审结了刘某等8人暴力犯罪团伙抢劫、抢夺案,杨某等9人犯罪团伙诈骗莱钢永锋集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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