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9日讯(记者 樊伟宏 通讯员 张澎) 9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截至目前,淄川区共成立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583家,基层调解组织实现了全覆盖,其中机关事业单位101家,各类企业482家,组建率均达90%以上。 据介绍,2012年12月初,淄川区下发《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的通知》,明确建立基层调解组织的范围和主要职责,规定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同时,也形成了企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镇(街道)、主管部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相结合的多层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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