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志愿者协会会长宋娟签订遗体捐献协议 |
为了公益事业,愿付出所有 |
文/图见习记者王洪磊 | |
- 2013年01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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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娟,曲阜市志愿者协会会长,多年投身到公益事业当中。1月10日,她签订了遗体捐献协议,决定要将全部的自己奉献给这个社会,她希望无论是活着还是死去都能帮助到需要帮助的人。 宋娟正在献血小板。 献完血小板,又签下捐献协议 10日上午8点,宋娟同张树亮、张克智两位志愿者来到了济安桥北路的济宁市中心血站,宋娟和张树亮献出250毫升血小板,而张克智则献出了500毫升的血小板。 “这次我们来济宁,最主要的目的是并不是献血,而是签订遗体捐献协议。”宋娟说,此次是她和张树亮以及一位高位截瘫的患者夏先生一起来签订协议。 上午10点半,宋娟等人来到济宁市红十字会,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武彬向他们详细地介绍了遗体捐献的相关的政策规定,宋娟听完后在遗体捐献申请书申请人一栏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没有片刻的犹豫,嘴角反而露出一丝微笑。一同前来捐献遗体的张树亮和高位截瘫患者夏先生则因为需要家人的签字而未能当场签订协议,但是他们坚定地表示,宋娟为他们树立了榜样,回家后他们将要求家人在遗体捐献协议上签字,然后将材料提交至曲阜市红十字会以完成心愿。 公益之举总要有人迈出“第一步” 签订这样的协议,宋娟并不是第一次。早在2008年,她就曾签订过一份捐献协议,只不过那时她捐献的是自己的角膜和肝肾等器官。这么多年以来,坚持参与公益事业让她觉得全身心地投入,奉献全部的自己,会令她对未来的路更加坚定。 宋娟说,人离开世界的时候什么也带不走,还不如留给社会更有价值和更有意义的东西,捐献遗体不仅仅能帮助攻克医学难题,就算离开了这个世界,却仍然“奉献”着自己的力量。捐献遗体自己也会得到精神上的升华,例如捐献角膜,虽然人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中了,但却可以给别人一个光明的世界。 1997年,宋娟左腿曾被诊断出患有“骨缝肌瘤”,医生当时说,如果不进行截肢手术的话,她活不过三年。但是她不愿自己大好的青春年华在病床和轮椅上度过,于是决定在“有生之年”游遍祖国的大好河山。1999年,当她游历至曲阜市,无意中帮助一个女孩得到其家人的上门致谢,正是这次微不足道的小事让她决定留在曲阜从事公益事业。 宋娟觉得自己的力量微不足道,于是2003年成立了曲阜志愿者协会,到如今整个协会的会员已经达到了3000余人,当初被医生断言活不过三年的她,如今却活得有滋有味。“自己的力量是渺小而微不足道的,我只是希望通过我自己的行为能够影响到更多的人,特别是像遗体捐献这样的事情,总要有人迈出第一步。”
相关链接>> 遗体捐赠开始8年 登记捐助者不足百人 “遗体捐献是为了医学科学的研究,现在很多的疑难杂症并不是说无法根治,而是缺乏深入的研究,攻克疑难杂症十分需要通过研究遗体来实现。”济宁市红十字会综合业务科的工作人员武彬介绍说,捐献遗体是奉献社会贡献社会的方式之一,是一件十分伟大的事情。 武彬说,目前中国还没有设立遗体捐献法,目前的规章流程依据的是2003年颁布的《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迄今遗体捐献的人数并不多,自2004年至今济宁市共有69例遗体捐献案例,真正做到捐献的有10例遗体捐献,9例角膜捐献和2例器官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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