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亚林 全福 □记者 于飞 报道 qlwbyf@vip.163.com
本报1月10日讯 近日,部分市民在办理汽车审验时才发现,自己的车辆存在多次违法。去年6月份,烟台市交警支队开通了短信平台服务,由于部分驾驶员登记的信息不完整,相当一部分驾驶员收不到服务短信。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驾驶员变更个人信息如未按规定申报,将被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10日上午,家住芝罘区的袁先生来到交警一大队理交通违法记录。当工作人员将单据打出来后,袁先生吃了一惊,他竟在同一地点违法4次。 此时袁先生才直呼后悔没有及时更新个人信息,“要是早点收到违法信息,可能后面的几次我就不会犯了。”袁先生一边说着,一边在窗口更新了个人信息。 据了解,交警部门开通的短信服务平台主要发送两方面的短信内容,一是与驾驶证有关的信息,包括驾驶证到期、驾驶证扣分达9分到了满分临界点、驾驶证已被扣满12分等。二是与机动车辆有关的信息,包括车辆非现场违法、车辆已到审验期和车辆超过审验期还没有进行审验已过期等。 交警一大队副大队长赵明海告诉记者,仅在交警一大队辖区排查出的联系方式不正确的驾驶员就已经有21700人之多,此外还有联系方式不正确的机动车9240辆。 目前,烟台市民如果需要更新登记信息,除到交警支队车管所、驾管所申请变更外,在市交警支队直属的四个大队的车驾管服务窗口、违法处理窗口同样可以办理该项业务。另外,登录网上车管所(http://cgs.ytjj.gov.cn/ytcgs/)和拨打人工服务电话9600800都可以更改个人信息。 根据新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30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未按规定申报的,将面临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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