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于飞 报道 本报1月10日讯 新交规实施后,烟台市驾驶员考试科目三路考采用了电子评判系统,由电子考官来评判学员的考试成绩。据了解,现在学员的考试成绩还是由电子评判和人工评判共同考核的。 据烟台市交警支队监考科的龙连玮警官介绍,上车不系安全带、超车、变更车道时开启转向灯少于3秒等,这些可以由电子评判系统自动评判。 通过路口前,驾驶员要左右看看车外路况并减速通过,这是电子评判系统无法检测到的,就要依靠考官来评判。 考官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在电子评判系统出现误判的时候,学员可以申请误判处理,然后由考官来评判接下来的考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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