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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勇不是剩
  • 2013年01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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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月亮
  我们能不能把未婚男逐级分成各种光棍?比如二十五岁以前叫自然光,二十五岁到三十岁叫可见光,三十岁到三十五岁叫男极光,三十五岁以后统称传奇之光?

  越来越觉得剩女是个恶毒的词,暗含着深刻的否定、蔑视、贬损,好像积压的库存、过季的衣服、隔夜的剩饭、被挑拣后卖不出去的烂土豆。一个好好的女人,一旦给贴上“剩女”标签,身价马上大跌。
  我主观认为该词一定是某个不怀好意的大男子主义男人创造出来的,然后被更多不怀好意的大男子主义男人追捧,最后大行其道,连女人自己也默认了。最可悲的是,连全国妇联也跟着起哄,在官网发出《克服四大心理障碍剩女成功脱单》、《简单八招从“剩女”中突围》之类的雷文,与之口头上对女性倡导的“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毫不相符。这好比一家有几个漂亮女儿,外人非把她们的美分出三六九等,把最前卫、最有个性的一个定为最丑,而她们的那个有文化的妈居然也迎合外人的标准,公开指教所谓最丑的那个,让她顺从众人、放弃自我。
  这真让人悲哀和愤怒,让人忍不住想连问一百多句:凭什么?
  杨丽萍五十多岁了,单身,她说她信爱情不信婚姻。一生未婚的邓丽君也表达过类似的看法。新上任的韩国女总统朴槿惠是单身,她说她嫁给了国家。和她差不多情况的还有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
  这些女人,你说她们是剩女?笑话!她们只是更坚持自我,更追求婚姻的价值,或者更愿意发挥自己在婚姻以外的价值。我想那些被社会贴上“剩女”标签的女人,有相当多的是这一种,虽然她们不著名,不是艺术家或政治家,但人家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何错之有?凭什么一个女人在一定的年龄没走进婚姻,就被默认为失败?难道在没遇到合适的另一半之前,为了证明自己不会被剩下,匆忙草率地嫁掉,才是成功?
  我反倒认为,能在这样的社会文化背景下坚持不向世俗屈服,敢于做自己,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身边没男人心里也不慌的女人,是勇敢的、值得敬佩的。她们更符合妇联所倡导的“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原则,她们是勇女,而非剩女。如果非要提出点不同,最多也只能说她们可能运气不太好,没能早早碰上自己要找的人。
  最新出炉的中国人婚恋调查报告显示,三十多岁的未婚人士里面,男人比女人多出613万,比例超过2:1,也就是说在婚姻市场上,两个未婚男对应一个未婚女,显然,男人的择偶压力更大。换个角度,根据另一个广泛流传的说法,如果把人分成ABCD四等,男人通常会选择比自己略低的女性,所以A男选了B女,B男选了C女,C男选了D女,所以剩下A女和D男——A女不会真的嫁不出去,D男倒是货真价实的老大难。那么到底谁才是剩下的?
  不久前,我们在同事群里讨论剩女这个称谓,女人们一致认为这个词儿既扭曲事实又充满恶意嘲讽,男人们却嘻嘻哈哈觉得合情合理。一位男士还跳出来说,你们知足吧,剩女算好听的了,在日本,年过三十而未嫁的女人叫败犬。此言引来一阵猛攻,连已经做了奶奶的女同事都深表不服。
  去年一位全国政协委员提出了与“钻石王老五”对应的新词:翡翠张小丫。这词儿很不错,可惜由于种种因素,它的流传度远远达不到该有的程度。就像剩男这个词同样很难广泛传播一样。
  鉴于此,我觉得公平起见,应该创造出更多更合适的说法。他们不是按年龄把未婚女人分成了剩斗士、必剩客、斗战剩佛、齐天大剩吗,我们能不能把未婚男逐级分成各种光棍?比如二十五岁以前叫自然光,二十五岁到三十岁叫可见光,三十岁到三十五岁叫男极光,三十五岁以后统称传奇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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