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3日讯 (通讯员 徐光民 记者 张焜)车辆肇事逃逸,仅留下一些车灯碎片。而民警就根据车灯碎片上的一处字母,查出肇事车品牌及型号,并在三个镇40多辆相同车辆中找到了肇事车。13日,记者从青州市交警大队了解到,肇事司机已经承认了肇事逃逸,目前已被刑拘。 1月3日下午7点30分左右,青州市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青州市东夏镇前路2168号门口前,一辆面包车与沿路行人相撞,造成行人受重伤,生命垂危,已送往医院。事故发生后,由于雪后路滑,路上人车稀少,肇事车辆趁着天黑,快速逃离了事故现场。 办案民警说,事故现场只留下肇事车辆的前保险杠塑料碎片和一些前大灯玻璃碎片。民警在一块玻璃碎片上,发现了一处字母,拼出是“长安”的拼音字母。通过前保险杠碎片及大灯碎片,走访“长安”汽车4S店,确定肇事车型为“长安之星”二代面包车车型。这时,已经确定被撞伤者不幸死亡。 警方通过车辆登记信息,排查出以事故现场为中心的东夏镇、口埠镇、何官镇所有的“长安之星二代”型面包车,开始逐一排查,排查了40多辆车。6日,民警发现东夏镇居民王某有一辆“长安之星二代”面包车。7日,民警找到了王某的面包车,发现车前方有明显修理过的痕迹。 王某承认自己的车发生了事故,但事故发生地是在潍坊市,并且是单方事故。可当办案民警要带着他去潍坊市作进一步调查时,他难以自圆其说。最终,王某承认了在东夏镇前路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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