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3日讯(记者 牟张涛 通讯员 李安英) 为了省事,聊城车主杨某在审车时给“车托”150元代办费,交由“车托”办理审车事宜,不料拿到的行驶证副证竟是伪造的假证。近日,其在105国道平原县恩城镇被例行检查的平原民警查获。 10日19时许,平原交警大队恩城中队民警驾车巡逻执勤,在105国道恩城镇西关南三岔路口处,对一辆悬挂鲁P牌照的重型厢式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杨某出示的该车行驶证的副证是伪造的假证,但杨某拒不承认。直到民警拿出几本真驾驶证副证,与其假证比对,并且指出其使用的假证上面没有证芯编号一维条码,杨某才低头承认。随后民警又通过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到该车详细信息。信息显示:该车检验有效至2012年12月31日,并非杨某出示行驶证上显示的检验有效期至2013年12月份,更印证了杨某使用的行驶证副证是假的。 据杨某介绍,这辆货车是他2010年买的,2012年12月份去当地车管所给车年检时,听说找“车托”审车快、省事,就在车管所门口找了一个“车托”,给了对方150元代办费,车也没有上机动车检测线进行安全技术检测,“车托”给了他这个背面打印着检验有效期至2013年12月份年检章的假行驶证副证。 民警依法将其所驾驶的重型厢式货车暂扣、使用的假行驶证副证收缴。次日,在平原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杨某接受了因使用假证、驾驶漏检车辆交通违法的罚款2200元、驾驶证记15分的处罚。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车管所门前多会有“车虫子”聚集,打着“代办业务”的旗号声称可帮车主代办审车等业务,德州警方也多次对此清理,但效果并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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