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月13日讯(见习记者 侯峰) 13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有人在虎山路上私建铁皮屋。泰安规划监察支队称,若形成构筑物,将依法处理。 13日,记者在虎山路索道公司宿舍附近找到了铁皮屋,两个铁皮屋无人经营,一个屋顶挂着“泰山特产”的广告牌,一个贴着“吉房出租”的告示,紧挨着的是一个报刊亭。附近居民告诉记者,原处是一片10米左右的绿地,2012年5月份有人私建了北侧的铁皮屋,看到没人处理,又有人在剩下的绿地上乱搭搭建。“南侧的这个是8月份建的,趁晚上人少,从9点干到凌晨2点多,两个晚上就完工了。”市民李先生说,2012年11月份,来过一辆执法车,4个执法队员用封条把屋子封了,第二天就被人撕下来,小铁屋还是没拆掉。 泰安市园林局工作人员介绍,绿地确实存在,由市园林局管理,2012年11月份,他们就发现了问题,并向执法部门反映过问题,由于园林局没有执法权,他们也不能强制拆除。 泰安规划监察支队称,他们将派人去现场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小铁屋的性质进行界定,如果形成构筑物的话,将对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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