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3日讯(通讯员 黎志超 记者 赵树行) 近日,滨城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范某为讨要债务,持斧头追砍被害人王某,情急之中,王某逃入滨城区法院才避免了更大伤害。1月10日,滨城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了范某。 范某是外地人,在滨州工作已有十余年。2011年,范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被害人王某,并为王某担任司机。过了半年,王某非但没有付给范某工资,还欠了范某未婚妻宋某一笔钱。从2011年底开始,范某就找王某要债,但是王某总是躲避不见。2012年7月的一天,范某在市内某小区门口碰到了王某,便开始殴打王某,王某便跑上汽车意图逃跑,没想到眼疾手快的范某也爬上了汽车。于是王某就开车疾奔,想到公安局报案。当汽车行驶到市内黄河八路时,范某觉察到王某的意图,就威逼王某停车,并使用随身携带的一柄工具斧头猛砍王某肩膀、手臂,不堪疼痛的王某弃车逃入滨城区法院大门,范某方才离开现场,随后逃回老家。2012年底,范某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证明时被民警抓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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